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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重点城市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
内蒙古新闻网   08-04-08 11:14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4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完成今年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我区开始实施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要求,在重点城市减排上,呼和浩特市要加强对生活污染源的监管,今年必须解决城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问题,到“十一五”末期,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率要达到100%;包头市要做好包钢、包铝等大型企业的脱硫改造和重点污染源搬迁工作,坚决关停取缔小炼铁等重污染企业;赤峰市要加快燃煤锅炉替代步伐,扩大城区集中供热面积;通辽市要重点提高城市和园区中水回用率;乌海市要重点解决焦化行业的结构性污染和原煤散烧的燃料替代问题,同时要督查周边地区解决交叉污染;鄂尔多斯市要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大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力度;巴彦淖尔市要加快污水资源化的综合利用,解决污水外排问题;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要加快启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沿江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阿拉善盟和兴安盟必须强化减排措施,扭转去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项减排指标“双升”的被动局面。

  在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要求,今年作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赤峰市,必须实现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100%达标。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巴彦浩特、锡林浩特、乌兰浩特、二连浩特、满洲里7个城镇今年要在当地电视台上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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