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特殊人群是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肇事肇祸案事件的高危人群,也是打击管控的一大难点。针对此类情况,凉城县公安局新领导班子成立后,积极与市强戒所、呼和浩特市第一监狱、医疗机构沟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凡是长期从事贩毒的特殊人群,身体条件基本允许羁押的一律收押;将5名吞食异物、自伤自残吸毒人员送拘并执行强戒。2017年4月,身患尿毒症的赵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禁毒大队立案侦查,12月20日,凉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随后被送往呼和浩特市第一监狱服刑。赵某某的收监,将自恃患病无法关押而疯狂作案的嚣张气焰打灭,有效的净化了社会环境,对涉毒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活动起到很好震慑作用。(倪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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