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变相举债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内蒙古新闻网  18-05-17 14:33  【打印本页】  来源:经济日报

  “4月份我国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发用电量较快增长,CPI、PPI等主要指标温和上涨并处于合理区间,社会事业及高技术等领域固定投资增长较快。”在5月16日举行的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孟玮表示,总体看,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供求关系趋于改善,经济运行内在的稳定性有效提升。发布会上,孟玮还就重点领域改革、物流降本增效、“一带一路”建设等热点话题作了回应。

  “一带一路”论坛成果有序推进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已经一周年了。一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论坛形成的一系列成果清单正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去年论坛形成的279项成果清单,目前已有255项转为常态化工作,有24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孟玮表示,包括雅万高铁、瓜达尔港、中俄原油管道复线等一批重大项目已经取得早期收获,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有序推进,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8000列。

  与此同时,贸易与产能投资合作不断深化,金融服务领域合作得到加强,人文交流逐步扩大。据统计,我国已在沿线国家建设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270多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20多万个就业岗位,累计货物贸易超过5万亿美元;丝路基金已签约19个项目,承诺投资70亿美元,支持项目涉及总金额达800亿美元。

  针对“中国主导‘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前期信息和运作不够透明、偏袒中国企业”等说法,孟玮表示,“一带一路”共建项目主要是商业项目,是企业的市场行为,采取何种运作模式及如何公布项目前期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来决定,并不取决于中国政府,但政府会建议企业尽可能公布项目前期信息,同时也会向社会及时公布所获知的有关项目信息。

  “中国倡导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不做凌驾于人的强买强卖。”孟玮强调,共建“一带一路”的市场很大,足以容得下各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其中并把蛋糕做得更大,使全世界人民共同受益。

  进一步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力度。

  近年来,各地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一些地方在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方面积累了好的经验。与此同时,在高铁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高铁很近、车站很远”“车站很新、服务跟不上”“占地不少、利用率不高”等。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上述意见,就是要指导相关地方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关键是把握好‘引导、规范、集约、融合’8个字。”孟玮说。

  与高铁周边区域开放不同,主题公园建设存在概念不清、盲目建设、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房地产化倾向和债务风险,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二是依法规范举债。对于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孟玮表示,有关地方要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加强成本收益分析评估,防止脱离地方财力实际搞开发。同时,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严禁以PPP等形式违规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多举措推动物流降本增效

  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进入下降通道。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实现“五连降”;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14.5%,但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8%至9%和新兴经济体11%至13%的水平。

  “这既与我国产业结构和人口、产业空间布局有一定关系,也反映出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孟玮表示,发展改革委将从两方面开展工作,着力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

  一是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针对物流领域“简政、减税、降费”问题,发改委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其中,降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等已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5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已降至10%。

  二是积极开展物流创新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示范物流园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等工作,激发物流领域的创新活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创新突破、率先发展。

  孟玮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再推出一批新的简政、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为物流业降本增效。


[责任编辑: 孙静华]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