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活动开始
内蒙古新闻网  19-03-19 12:03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为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即日起,自治区妇联将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自治区最美家庭。

  据悉,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不设标准、没有门槛,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均可参加。原则上推荐的自治区最美家庭需获盟市级最美家庭称号或相当荣誉。具有家国情怀、绿色环保、民族团结、创业脱贫、移风易俗、科学教子等方面最美故事的家庭可以优先推荐。

  推荐程序包括:1、在内蒙古妇女网“最新公告”栏下载《2019年度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表》,并另附8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3、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4、请于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若是单位推荐请由推荐单位盖章)及生活照片、视频材料电子版寄送所在社区街道、乡镇或村妇联,由辖区内的妇联组织综合评审、审查及公示后,确定推荐建议名单。

  咨询电话: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0471)6930856、(0471)6930809。咨询邮箱:nmgfletb@foxmail.com   (记者 梁婧姝)


[责任编辑: 孙春霞]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