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国,男,48岁,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警督警衔,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执法监督指导支队副支队长,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2006年至2011年,该同志主要参与了十余件在内蒙古有重大影响涉黑案件的侦办工作,因工作实绩突出,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在2018年自治区公安厅提级侦办的通辽市“3.15”专案中,何立国同志担任材料组组长,考虑到案件关注度高、责任重大,该同志积极主动加快工作进程,150天吃住在专案组驻地从未回过家,他所在的房间堆满了各种文书材料。他每天不到早7时就会打开房门,晚12时之后才会关上,每天工作15小时以上,对每一起案件制定出详细的侦查措施,并对查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加以解决,及时指出不足;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配合好领导、协调好战友,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感染其他同志;对材料、文书、涉案财物管理通过word文档、excel表格逐个登记,标明去向,以序号、名称、类别作为标记,配合纸质材料及卷宗信息进行分类,保证材料无一遗失,方便专案组民警查阅,公安部刑侦局领导同志调研指导3.15专案期间,对此做法提出表扬。全案共移送犯罪嫌疑人57名,其中涉黑犯罪组织成员24名,破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滥伐林木、窝藏等11个罪名的各类刑事案件50起,收缴车辆11台,查缴涉黑资金数6千万余元。何立国同志组织撰写2.4万字的起诉意见书,装订案卷95册、制作证据册50页,记录专案例会200次500页、撰写汇报材料10次100页,无一差错。在2019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汇报会上,李纪恒书记书面报告中提到“3.15专案”时说,中纪委、中政委、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通辽市冯强涉黑案,抓获团伙成员58名,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8人。该涉黑组织盘踞当地多年,残害群众、为非作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坚决打掉这个大黑大恶,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撕开口子”“掀开盖子”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9年以来何立国参与唐某涉黑案侦办工作,办案质量得到当地检、法高度评价。同时,指导了20余起全自治区涉黑案件的侦办工作,开展5场专题培训,促进专案组民警大大加快办案进度。由于工作能力突出,公安部抽调何立国赴江西、重庆督导两地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