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建立“检企共建”机制,主动服务作为,为企业法治环境保驾护航。做到涉企案件依法办理,努力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企有所呼,检有所应”。
慎笃于心依法能动履职
大讨论活动以来,办理涉企案件检察官,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和要求,并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认识内化于心。一方面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方面也努力正视自身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始终以案为鉴,认真梳理曾经办理涉企案件的正向经验及办理涉企案件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增强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慎笃于行依法能动办案
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涉案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依法从宽处理。例如,办案组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葛某某是该县招商引资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以犯罪情节轻微,企业经营需要主要负责人处理日常账务为由提出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申请,办案组通过审查、核实,依法为葛某某变更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同时依法从速办理涉企案件,确保案件的办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慎笃于信依法加强宣传
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把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宣传主阵地、“两微一端”等平台,检察官深入企业等深入宣传相关涉企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宣传和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体制政策环境,保护企业家精神,同时增强企业法治信念。
今后,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始终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接续贡献检察力量。(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