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安排1.65亿元资金支持种业振兴
内蒙古日报1月1日讯(记者杨帆)为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以“保种、育种、制种、用种”等关键环节为抓手,共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种业振兴。
支持打造良种繁育基地——下达制种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翁牛特旗、科右前旗2个自治区级制种大县繁育良种,并对松山区、察右前旗和卓资县3个国家级制种大县进行补助,支持马铃薯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县)开展马铃薯种薯质量认证试点工作。
支持优良品种推广应用——下达品种推广资金用于自治区60个看禾选种平台建设,并对华西牛、白羽肉鸡等优势特色品种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和奖励。
支持构建现代育种体系——下达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资金支持自治区8个旗县参与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工作,下达专项资金推动自治区育种联合攻关。
支持提升种质资源保护水平——下达种质资源普查专项资金用于蒙古马保种及自治区级保种场补助、畜禽资源生产性能测定和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及登记入库等工作。
内蒙古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391.74万亩
内蒙古日报1月1日讯(记者张慧玲)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2023年以来,内蒙古坚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推进农业节水的关键一环,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水价形成、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措施,大力推进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2023年11月初,全区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391.74万亩,超额完成全年333.76万亩的计划任务。
内蒙古自2016年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来,累计实施改革面积4583.87万亩,占总任务的96.57%。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比国家要求提前1年完成,在2024年全部完成改革实施面积并开展验收工作,2025年进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阶段。
5个项目入选2023年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内蒙古日报1月1日讯(记者李国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经相关主体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毕克齐大葱、五原向日葵、西旗羊肉、阿拉善肉苁蓉、正蓝旗奶豆腐·正蓝旗奶皮子5个项目入选2023年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地理标志是与“三农”联系密切的知识产权,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全区各地围绕“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个产业、造富一方百姓”,涌现出一批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提升品牌价值、推动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以品牌促发展”的运营思路,努力打造“村委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地标+互联网”模式,以地理标志引导农牧民规模化种养,通过走科技兴农之路,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为进一步擦亮地理标志的“金字招牌”,下一步,内蒙古将结合地理标志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发挥地理标志在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更大推动作用。
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组建实现全覆盖
内蒙古日报1月1日讯(记者韩雪茹)记者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获悉,内蒙古盟市供销合作社、旗县(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建实现全覆盖,工作进展进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前列。
据了解,内蒙古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配备率从2023年初的33%提高到目前的100%,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建率从2023年初的58.3%提高到100%。符合组建条件的89个旗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建率从2023年初的51.6%提高到100%,超过了全国市、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建率93%和88%的平均水平,是继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西、湖南等省市区之后,又一个实现市、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全覆盖的省区,有利于内蒙古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