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经济 > 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不断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分行”)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一、强组织保障,夯实活动内容

  分行领导高度重视,对活动进行了精心部署,成立了“3.15”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各小组成员有序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本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分行自身业务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形式开展。

  (一)依托多种媒体,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一是发挥物理网点教育宣传优势,在分行营业厅设立教育宣传台并发放宣传手册、折页,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屏、楼宇间媒体同步播放活动主题、宣传口号和宣传教育视频,各楼层展区张贴宣传海报;二是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推送本次活动启动、维权电话、监管部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具有省级媒体--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新闻网)媒体的权威性、影响力,更大程度地影响社会公众的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知和态度,满足不同受众需求,起到开发性金融更好服务社会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走进基层开展宣传。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走进金融时代城社区、国际会展中心、丽苑阳光城社区等贴近基层的宣传活动,宣传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帮助广大社区群众树立牢固的消保意识,助力提高社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发挥分行服务社区、服务基层的主力军作用。

  三、强维权,打造安全金融消费环境

  为更好地服务特需消费群体,分行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总行消费投诉电话95593、分行消费投诉电话0471-3310107。同时,营业大厅客户休息区域公开免拨投诉电话,实现一键式直通消费投诉管理岗,为消费维权打通最快、最便捷的消费投诉便捷通道。此外,分行已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细化年度消费者全乎保护宣传安排,对消保宣传工作不利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本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分行各部门合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宣教覆盖面和受众量,又做到求真务实、行动有力度、宣传有温度,成效显著。一是提升了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提升了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提升了金融消费者合理、合法的维权意识。通过本次宣教活动,强化了金融消费者针对自身拥有的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的认识,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使得金融消费投诉维权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了对老年人、年轻人等弱势人群的权益保护。宣教活动中分行深度解读过度负债、套路贷、非法广告、网络贷款、非法金融的危害性。

  下一步,分行继续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加平等、便捷地享有金融基础服务,为自治区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态贡献开发银行的力量。

编辑:付晓娟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