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其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电力党校)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是对该中心各方面工作的高度评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电力党校)是内蒙古电力集团直属综合性培训基地,自1958年成立以来,紧密围绕电力集团人才培养需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该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党建作为文明创建的“红色引擎”,以精神文明“导航”确立笃行“坐标”,以加强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出发点,高质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该中心成功承办全国无人机巡检技能大赛、全区电力系统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等多项顶级赛事,累计完成981期培训班,培训量32.31万人天,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考试8.54万人次,为行业输送大量专业人才。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在做实做强做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彰显国企担当。深入推进“蒙电爱心光明行”志愿服务品牌建设,累计开展助学助教、帮老扶困、电力服务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110余场,人均服务时长超30小时。厚植思想根基,创新打造两级学习讲堂,开展“四式宣讲”212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深化道德建设,积极组织“道德讲堂”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打造企业文化宣贯体系,提升员工综合素养。筑牢信仰之基,在各类培训班次中开设“思政第一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教育深度融入教学体系。
未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内蒙古电力党校)将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的指引下,牢记使命担当,树牢“三个理念”,践行“三个责任”,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乌云 王悦绮 金宸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