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经济 > 会议活动

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电力通信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级企业集团数字档案室试点验收

  7月16日,内蒙古电力集团第四批国家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正式开展,作为参与此次验收的6家单位之一,内蒙古电力集团内蒙古电力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凭借扎实的建设成果、规范的管理体系成功通过验收,标志着通信公司数字档案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智能化发展的新阶段。

  当天,由内蒙古电力集团内外部档案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标准,对通信公司的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验收过程中,通信公司围绕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电子归档情况等核心内容进行详细汇报,并通过现场实操演示,直观展示了档案自动归档、智能检索、远程调阅等操作,充分体现了通信公司档案工作在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显著成效。面对验收小组提出的细节问题,汇报团队一一作出清晰解答,展现出对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素养。

  验收结果公布后,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梁天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此次顺利通过验收,既是对通信公司前期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针对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建议,通信公司将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下一步,通信公司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继续强化数据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档案数据备份与容灾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二是着力提升历史档案数字化率,组织专业力量对历史档案进行全面数字化,切实提高档案数字化的比例;三是深化数字档案的应用推广,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全员运用数字档案系统的能力,充分发挥数字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此次通过国家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试点验收,为通信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画下了新的起点。通信公司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继续夯实数字档案管理基础,持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档案服务保障。(奇妙 顾威)

编辑:刘滢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