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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费42万获刑四年!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通过自主维权成功追诉自治区首例逃费刑事案件!

  近日,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通过自主技术稽核、联动执法,成功促成一起涉案金额42万余元的高速公路逃费案件完成刑事判决。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全部逃费款项。此案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由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自主发现、固定证据并推动完成刑事追责的重大案件,标志着乌兰察布分公司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治理偷逃通行费行为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本案的侦破,核心在于企业自主依法维权与科技赋能。乌兰察布分公司依托集团AI智能稽核平台与交通运输部级稽核系统,构建“双平台联动、数据交叉比对”机制,实现了对车辆“区内轨迹全掌握、跨省数据全穿透”的精准监测。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大数据分析,成功锁定白某某名下两辆货车的异常通行记录,完整固定了其逃费行为的关键电子证据链,为企业启动法律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获取确凿证据后,分公司迅速启动依法维权程序,迅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成立专班,制定周密方案,成功拦截涉案车辆,现场查获OBU设备异常等物证,并高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展现了企业依法维权的坚决态度与高效执行力。

  此案的成功办结,完整实践了“企业依法维权、部门联动执法、司法公正裁判”的闭环维权路径,推动了稽核工作从被动“事后追缴”向主动“全链条治理”的根本性转型,为行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该模式证实,通过先进技术手段与法定程序的有效结合,运营企业能够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实现对偷逃费行为的精准打击与有效震慑。

  今后,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稽核能力,深化联动机制,并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坚决维护高速公路正常运营秩序与国家路产收益安全。

编辑:马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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