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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日前,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就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1987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向各盟市(含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下发通知。

  此次下达的资金,将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待2024年的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盟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月28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记者 杨帆)

编辑: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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