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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领域首个规范性文件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这是记者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的。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这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指导意见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出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意见。

  据介绍,截至2023年,各类网络拍卖活动的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直播拍卖”“网络竞价”等新形式、新业态不断出现,网络拍卖活动中“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经营、虚假宣传、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以假充真、文物拍卖标的未经审核、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进行有效监管迫在眉睫。

  针对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作出一系列规定:一是对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身份、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二是对平台内的违规拍卖信息进行依法处置、报告;三是针对文物等特许经营的拍卖品类,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要完善专业审核能力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违法违规交易的动态巡查和及时处置;四是为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条件,督促网络拍卖经营者公示经营许可相关信息;五是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作为拍卖人开展的网络拍卖业务应当标记“拍卖自营”,以确保拍卖相关当事人能够清晰辨认。(记者 赵文君)

编辑: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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